爭議多時的關西機械園區開發案,又在一陣吵吵鬧鬧中暫時落幕,細觀這其中的轉折與對立,絕不是斷然一分為二的環保與經濟的衝突,整個事件的徵結在於政府的行政效率與執法的勇氣。
從一開始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開啟「有條件」通過的先例之後,一連串的錯誤與荒謬的行政程序使接連展現,接著是農委會以只審水土保持規劃書的心態,在「林肯大郡」災變後隔天,以5項「有條件」通過的說法,讓這個案子再邁向另一個錯誤。
到了內政部,對於坡度問題的爭議,更是看得令人心驚膽顫!
我們相信法令的更動是有其道理,山坡地開發許可坡度由55%下降至40%,而於今更降到30%,是許多家庭付出流離失所,支離破碎的代價,來換得政府對山坡地問題的重視。這麼深刻的教訓與經驗,豈是以申請審查時間是在法令為55%的限制之時,就可以輕易抹殺,僅一句,「法律不溯及既往」可帶過的。同樣的,山林、大地的反撲也不是看申請審查的時間來決定的。
台灣山坡地地質碎弱的事實就是事實,除非內政部可以向全國民眾說55%到30%的改變只是給民眾的一劑嗎啡,讓大家高興一下就好,否則這樣的改變豈有不立即執行的道理。
政府現今應立即解決的是補救並協助機械廠商解決因錯誤投資所造成的損失,而不是為了所謂的帶動「經濟發展」等虛幻的大餅,讓開發業者及無辜的當地居民走向自我毀滅的路。在耗盡民間資源的同時,所付出的也是民眾對政府信心的蕩然無存。
政府接受全體民眾所賦予的公權力,實應以全體社會之福址為最高考量。在24日的審查會中,對於營建署長不顧其職責司的山坡地安全問題,極力為開發單位爭取適用舊法的行為,希望署長鄭重向全民說明,為什麼明知會出事,還要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