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打惡虎」!
民間團體籲請監察院彈劾「關西案」失職官員
監察院於86年8月行文要求行政院,針對全國第一宗計畫於山坡地建蓋工業區之案例—「關西機械園區開發案」違法審查的過程提出說明。而行政院不但完全置之不理,且在監察院已對此違法案進行調查的過程中,一再進行各項違法審查會議,其惡意忽視監察院之舉動,無疑是對人民付予監察院的功能與權力進行挑戰。
針對關西機械園區開發案,行政單位之蠻橫無理與監察院至今之無能為力。在虎年到來之際,由全省29個民間團體所組成的生態保育聯盟於1月12日下午至監察院象徵性演出「虎年打惡虎」之行動劇,並由負責調查此案的張德銘委員出面接受民間團體之陳情,民間團體並贈予監察院寫有「彈劾權」之鞭子一隻,要求監察院確實發揮其功能。
生態保育聯盟表示:此次行動劇主要的目的是藉由三隻惡虎比喻違法失職之內政部營建署、環保署與農委會。內政部營建署主管區域計畫法、環保署主管環境影響評估法、農委會主管水土保持法,但就關西機械區開發案而言,此三單位完全棄守其職權,以所謂「結果尚符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等模糊含混之字眼,讓一個根本違法的山坡地開發案,竟可通過重重保障人民安全、社會正義之關卡,而演變成今日浪費公帑與社會成本之案件。而基於制衡行政院所創設的監察院,空有彈劾、糾舉等權力,卻任由行政院無視於其存在,從去年8月要求行政院說明至今已五個多月,行政院不但不予說明,且持續各項違法審查。正如監察院長王作榮先生所言:「監察院只有虎頭,沒有鍘。」。民間團體籲請監察院面對不法之事,要勇於站出,且實際執行人民所付予之權力,以維護社會正義。
張德銘委員在與民間團體代表會談時表示:李總統已表示「關西機械園區開發案」與其並無任何關係,且張委員直陳行政單位應依法行事,而非揣模上意,曲意承歡,完全棄守行政職責。至於目前行政院對於監察院完全不予理睬的態度,監察院將以更積極的方式要求行政院對於種種不合理之處進行說明。張委員同時表示對於現今的行政單位以種種權宜措施的法令、規則、條例等下位法令,取代甚至違反上位法律地位的狀況,深感到憂心。同時希望藉由關西案的例子,可以讓法規單位確實重新檢討目前的種種亂象,也期望民間團體能共同努力。
關西機械區預定地位於北部區域計畫中之生活帶,且為山坡地加強保育區,內政部營建署依區域計畫法根本不能讓此案進入審查,若依法行事,應在申請之初即退回此案。而環保署在環評會中不顧在場委員多數反對的情形下之所謂「有條件」通過的方式,將問題丟回營建署與農委會,棄守環評的精神與意義。農委會在接到這燙手山芋後,也以「有條件」通過的方式,將問題在丟回環保署與營建署。在行政單位如此互踢皮球的心態下,林肯大郡倒塌、全省多數山坡地也隨時有崩塌之虞,理應以人民安全、社會正義為重的行政單位,正默默地扮演著劊子手的角色。
民間團體籲請監察院儘速彈劾草菅人命之違法失職官員,在虎年展現「虎年打惡虎」之行動與勇氣,重建台灣的社會正義與人民的生命、財產權。同時也呼籲行政單位發揮道德良知即刻停止任何與「關西機械園區開發案」相關之審查會議,除了展現「行動內閣」的魄力之外,民眾也要一個「負責任的內閣」!
發稿單位:生態保育聯盟各加盟團體
(台北市野鳥學會、台北市環境改造協會、台灣生態藝術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文教基金會、台灣綠色和平組織、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生態永續協會、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花蓮日出環境小組、花蓮縣動物權益促進會、朴仔腳文化工作陣、高雄市野鳥學會、美濃愛鄉協進會、新環境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義美環境保護基金會、澎湖縣野鳥學會、綠色主張工作室、綠色行動綱領、綠色陣線協會、環保生活協進會、環保聯盟台北分會、環保聯盟台南分會、環保聯盟花蓮分會、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鳳山溪愛鄉協會、關懷生命協會等29個民間團體)
聯絡人:生態保育聯盟 孫秀如
電話:02-25701198 傳真:02-25701125 e-mail: eca@ms19.hinet.net
《附件一》致監察院之陳情書
陳情書
「關西機械專業區」全區二二○公頃,高150-450m之間,超過55%的六級坡占36%,五級坡占27%,三及四級坡占34%,可開發的一、二級坡占3%,平均坡度43%。依區域計劃法此區已盡為「山坡地保育區」。此案是第一次工業區向如此陡峭的山區入侵,全世界無類似例子。
兩年來環保團體一直堅強抗議,但此案總是在高層關照之下一關過一關。陳情人等不得已,終於向監察院陳情。經過八個月的調查,張德銘委員於去年八月向監察院提出報告,詳述環保署、農委會及內政部在審查此案過程中有諸多違法失職之處。根據此報告,此區在「北部區域計劃」中明定為「生活帶」而非「科技帶」,且在土地使用計劃中分類為「山坡地加強保育地區」,根本係不得開發區。環境影響評估僅能對可開發區但為防止或減輕開發破壞環境才有實施的必要,「關西機械區」既屬不可開發區,則根本不應進行環評,更不應「有條件准予開發」。又依內政部自定之「非都市土地利用管制規則」第十條第二項明文規定「山坡地保育區」不許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為工業用。其他內政部法規,如「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規範」也明文規定五級坡及六級坡為不可開發區。監察院報告還指出整個審查過程中其他違法之處。雖此案尚未結束審查工作,但因在「初審階段已有諸多違失」,監察院決議:(一)抄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令所屬改善於三個月內見復;(二)擇期邀請相關部會首長接受質問;(三)本案初審階段諸多違失部分,請張委員另案處理。
現今三月已滿,不但以上三單位未改善也未答覆監察院,更有甚者,竟視監察院調查報告為廢紙並無視監察院的存在,農委會於去年十月底悄悄通過水土保持審查,環保署於十二月十八日通過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內政部營建署在十二月十五日悄悄開會,想把此山坡地保育區變更為工業區,幸虧環保團體聞聲到場強烈抗議之下營建署決議暫時擱置審查。
行政院三單位如此罔顧監察院之調查報告,監察院此後之尊嚴何在?國家設監察院為五權之一的功能何在?我們懇請監察院立刻依法彈劾違失人員,速函行政院轉會相關單位停止違法審查此案,以正法紀,以維護人民之權益。
謹 呈
監察院王院長
公鑒